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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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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议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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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任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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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会运营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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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划文化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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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环境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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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福利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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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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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理特别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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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结算特别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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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会事务局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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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门委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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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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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事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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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政宣传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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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政支援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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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员
- 选举:通过市民的普通、平等、直接、秘密选举选出
- 构成:21名(地区18名,比例代表3名)
- 任期:2018.7 1~2022. 6. 30(4年)
议长/副议长
- 构成:议长1人,副议长1人
- 选举:议员不记名投票选出
- 任期:各两年(前半期,后半期)
- 议长:代表议会,监督议会事务等议会运营的中心作用
- 副议长:议长有事时,代理议长的职务
委员会
- 常任委员会
由议会运营、企划文化、城市环境、经济福利等4个委员会组成,负责审查管辖的议案和请愿及处理信访等案件。
- 特别委员会
经全体会议表决,可设立特别委员会来审查特定案件。